颅脑损伤概述

颅脑损伤可分为颅和脑两部分损伤,颅部包括头皮、颅骨,脑部是泛指颅腔内容物而言,即脑组织、脑血管及脑脊液。颅脑损伤是临床上经常遇到的人体创伤之一,由于伤及中枢神经系统,其死亡率和致残率均高,故历来都视为人体创伤之最险要者。颅脑损伤是因外界暴力作用于头部而引起,其发生与发展过程主要取决于两个基本条件,即致伤的因素和损伤的性质。前者系指机械性致伤因素,如暴力作用方式、力的大小、速度、方向及次数等;后者则为各不同组织和结构在接受暴力之后,所造成的病理损伤及病理生理变化,故致伤因素不同,所致损伤的程度和性质也各异。由于致伤物体的物理性质不一致、头部受力的强度和部位不固定、颅脑各部组织的结构与密度不相同,因此,所造成的头皮、颅骨和脑损伤的情况亦有所差异。颅部与脑部的损伤可以同时并存,也可以各自单独发生。
由于颅脑解剖生理的影响,头部受伤后所引起的病理过程也有其特殊性。当暴力作用于头部时,头皮、颅骨作为表面屏障首先对抗外力,如果暴力强度较小,仅引起头皮和/或颅骨的损伤,而脑部可以无损伤或损伤较轻微;若暴力超过了表面屏障的致伤阈,则头皮、颅骨和脑组织将同时受损;若暴力是通过身体其他部位间接作用于头部时,则只引起脑组织的损伤,而头皮和颅骨往往完好无损。不仅如此,遭受暴力作用而致伤的脑组织,除了发生原发性损伤之外,并在受损组织的周围,还将引起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脑缺血、出血、水肿及变性等一系列继发性损伤。而后,或继续加重、恶化,累及全脑甚至全身;或经一定时间逐渐吸收、消退和修复。